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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实施方案
来源:汽车电子网    发布时间:2012/02/29   浏览:()次


  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根据我委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的原则,坚持培育龙头企业和培育市场需求两手抓,着力推动重点领域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打造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和集聚区,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的高技术服务体系,为我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十二五”期间,高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全省工业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高技术服务业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一批专业性强、优势明显、技术和附加值高的产业基地和集聚区;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具有国际品牌影响力、模式创新的龙头企业;高技术服务产业的政策环境明显改善,统计体系、标准体系基本建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省建设创新型社会、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基地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
  三、任务分工
  (一)增强研发设计服务的创新能力。一是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提升工业设计服务水平。鼓励制造企业外包工业设计服务,开展“工业设计走进产业集群”系列活动,组织一批工业设计机构与产业集群企业开展设计对接,引入国际知名工业设计企业,支持高校开设工业设计课程,继续完善工业设计师职称体系,举办“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建设粤港工业设计走廊系列活动。二是加强以企业技术中心为重点的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全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35%以上,继续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申报认定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开展省、市两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三是重点推进薄膜太阳能电池、手机等电子信息研发服务,支持深圳建设手机大厦,打造手机设计中心,举办全国手机设计大赛。(技改处、创新处、电子处分别负责)
  (二)进一步发展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一是大力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打造广州深圳“中国软件名城”,培育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100强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牵手工程”,引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面向制造业、流通业企业开发软件,提供行业解决方案,积极承接软件和信息服务国际外包。二是大力发展云计算。出台《广东省云计算发展实施意见》,开展云计算示范应用,推动云计算创新发展。三是大力发展物联网产业。推动智慧广东建设,深入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智慧物流”工程,出台《广东省智慧物流建设实施方案》,支持物流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创新服务手段,加快建设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三是加快推进有线宽带城域网、无线宽带城域网、地面数字电视网、移动多媒体广播网等服务业务的融合。依托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发展新型移动通信网络信息服务,加快移动互联网基础平台、智能搜索、新一代WEB技术、多媒体、增强现实等领域技术创新,推进移动互联网体系化创新突破。四是推动出台《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大力发展新一代通信技术,深入推进“三网融合”。(软信处牵头,法规处、生产服务业处、信息化推进处、无线处配合)
  (三)加快培育电子商务服务业。一是推进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建设,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确立珠三角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二是支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三是加快建设广东省电子商务集聚区,打造电子商务创业园。四是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完善电子交易、认证、支付、物流、信用等支撑服务体系,支持广东国际电子商务信用平台建设。五是依托广东商品国际采购中心,强化国际电子商务支撑能力建设。(生产服务业处牵头,信息化推进处配合)
  (四)提高节能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培育节能服务队伍。鼓励节能服务单位开展咨询诊断、能源审计等服务,争取更多企业列入国家备案名单,出台《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制订我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申报指南,加强合同能源管理经验交流,编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案例分析汇编,加大优秀项目示范推广,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完善合同能源管理网上服务平台建设。三是加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奖励支持力度,规范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管理。(节能循环处负责)
  (五)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一是构建多领域、网络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支持以企业、高等学院、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联合为依托,组建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基础,建立共同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业联盟,完善科研开发、试制、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环境。二是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扶持一批专业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三是大力推动科研单位、科技园区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与龙头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创新处牵头,电子处、信息化推进处、原材料处、节能循环处、装备处、服务指导处配合)
  (六)加快数字内容服务创新。一是发展数字内容服务,实施高清互动数字家庭网络项目。二是建设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深度开发人口、地理、医疗、社保等电子政务资源,利用政务资源提供社会化服务。三是推进信息安全产业向服务化方向发展,提高信息安全服务在信息安全产业的比重,四是推进电子认证服务,建设政务外网信任平台,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便捷、安全、可靠的政务服务,推动粤港澳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推动电子签名技术在粤港澳电子商务领域中的应用。(电子政务处牵头,生产服务业处、电子处配合)
  (七)加快建设高技术服务平台。一是支持建设一批科技研发、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依托开发区、高新区、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和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各类工业园区,重点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二是重点扶持各类高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为高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完善的公共技术服务支撑体系。三是推动落实国家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创新处牵头,技改处、生产服务业处、园区处、服务指导处配合)
  (八)大力发展其它高技术服务业。一是加强酒类检测服务,推动形成主体多元化的酒类检测服务体系,建设国家白兰地、威士忌、伏特加及葡萄酒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提高我省进口酒质量安全监测手段、检验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二是发展专利信息服务,加强各类应用系统工具的开发应用。三是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和生物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服务处、信息化推进处和有关处室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生产服务业处牵头,有关处室参与的委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协调机制。二是各处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推进计划,在工作中要加大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工作力度。三是加强督导,对各处室落实本方案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办、考核。(生产服务业处牵头,办公室、人事处等有关处室配合)。
  (二)加大财税支持。一是委管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二是协调省有关创业投资资金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三是引导融资担保机构为高技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四是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上市融资。五是推动高技术服务业逐步实施增值税改革。(生产服务业处牵头,技改处、创新处、节能循环处、技术进步处、软信处配合)
  (三)优化政策环境。一是在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等领域出台一批专业较性强的政策措施。二是推动高技术服务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与工业企业同质同量同价。三是加强高技术服务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优先列入“直通车”平台。三是建立和完善高技术服务业技术体系、服务标准体系、统计体系和职称评价体系。四是扩大高技术服务市场需求,推动工业、流通业和信息服务业外包高技术服务,支持开展“制造业主辅分离”试点,深入推进高技术服务业与制造业联动。(政策处、运行处、生产服务业处、技改处、软信处等有关处室分别办理)
  (四)培育产业载体。一是支持开发区、高新区、省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省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各类工业园区建设高技术服务功能区,结合园区产业规划和主导产业方向,大力发展相关高技术服务业。二是在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物联网、软件等领域开展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广东工业设计城、广东物联网示范基地、省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园区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发展。(生产服务业处牵头,园区处、软信处、技改处、创新处、信息化推进处等处室分别办理)
  (五)强化创新驱动。一是支持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等高技术服务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加大在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电子商务等高技术服务企业培育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的力度,同等条件下,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向高技术服务企业倾斜。三是在电子商务、云计算、物联网、北斗卫星导航等领域建立一批高技术服务产业创新联盟。(创新处牵头,生产服务业处、技改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交战信动办等处室配合)
  (六)深化交流合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CEPA及其补充协议,以粤港澳高技术合作推动对外开放。二是鼓励高技术服务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市场处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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