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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
来源: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5/21   浏览:()次


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经贸信息规划字〔2013〕94号
 


 

        附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3〕325号)      

        2. 关于“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报送材料有关要求的通知

        (联系人:左永兰,联系电话:82107885)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5月16日

各有关园区(基地):
        根据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3〕325号,见附件),现开展2013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申报和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3年申报示范基地的行业领域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重点支持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再制造、应急产品等领域中,示范效应明显、“两化”融合成效突出的基地申报,并支持符合创建要求的工业设计、研发服务、工业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基地申报。申报时间至2013年6月30日截止。
        请符合条件的园区(基地)积极向辖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进行申报,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于6月14日前统一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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