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关于征集对《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
各有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商会)、中小企业、研究机构: 《中小企业促进法》(见附件2)实施10年来,为改善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发展,有的法律条文已不适应当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要求。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部署,现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按照原有法律框架保持不变,提高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法律修订原则,征集内容主要包括:近年来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行之有效,且具备上升为法律制度条件的相关政策措施;根据中小企业发展实际,需要补充的相关法律条款;对原有法律条款提出的细化和修改意见等。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建议表》(见附件1),并说明修订理由。修订理由要求言简意赅,准确清楚。如有必要,可附补充材料。 (二)修订的意见建议应避免与现行其他法律冲突。 三、时间要求 请于6月5日(星期三)前将《<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建议表》报我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626433638@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广、刘绮 电 话:83569972、82977350 传 真:83414061 专此通知。 附件:(下载附件1-2) 1.《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建议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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